第三届蔡李佛功夫佛山锦标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7日
地点: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佛山体育馆
二、组织单位:
主办:佛山市体育局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承办: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 佛山市禅城区体育联合会
佛山市鸿胜蔡李佛拳协会
佛山市禅城区鸿佛功夫文化培训中心
三、参赛对象:
根据过往赛事成绩,由组委会统一向各省(区、市)及中国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相关的蔡李拳团体、馆校、组织等作邀请,符合资格或特邀的运动员及队伍可以报名参赛。
(一)套路项目:
(1)2018珠三角港澳蔡李佛功夫赛各组别各单项前6名选手或队伍;
(2)第二届蔡李佛功夫佛山锦标赛总决赛各组别各单项前6名的选手或队伍;
(3)国内、香港、澳门、南美洲等地分赛点选拔的选手或队伍若干。
(二)搏击项目
特邀中国大陆、港澳、海外共计10对(20名)蔡李佛搏击选手参加。
四、比赛项目:
(一)套路项目
(1)个人项目:
①男子蔡李佛拳术套路
②女子蔡李佛拳术套路
③男子蔡李佛长器械套路
④女子蔡李佛长器械套路
(长器械包括:棍、枪、拦门寨、大刀、扒、锄头、扑刀、禅杖、鞭、等)
⑤男子蔡李佛短器械套路
⑥女子蔡李佛短器械套路
(短器械包括:单刀、双刀、剑、藤牌碟、扇、箫、抗日大刀、伞、拐、小板凳、长凳、匕首等)
(2)对练项目:
蔡李佛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性别、年龄组不限)。
(3)集体项目
①集体蔡李佛拳术、器械(长、短)均可,性别不限,参赛组别按该队报名最大年龄运动员算。
②参加人数6—12人,每多一人或少一人扣1分,依次类推,由裁判长执行。
(二)搏击项目
五、比赛组别:
(一)套路项目
(1)个人项目
①成年组:1968年—1982年(50岁—36岁)
②青年组:1983年—2000年(35岁—18岁)
③少年组:2001年—2005年(17岁—13岁)
④儿童组:2006年—2008年(12岁—10岁)
⑤幼儿组:2009年及以后生(9岁及以下)
(2)集体项目
①少年儿童组:2001年及以后生(17周岁及以下)
②成年组:2000年及以前生(18周岁及以上)
(二)搏击项目(按体重分组)
a. 55kg或以下 b. 55.1kg 至60kg
c. 60.1kg 至65kg d. 65.1kg 至70kg
e. 70.1kg 至75kg f. 75kg 以上
六、参赛要求:
(一)套路项目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男、女人数根据所获资格而定。每名运动员仅可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2)本次比赛设个人项目、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参加个人及对练项目的运动员或队伍,必须是预赛中获得相应项目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或队伍(如个人项目有3项入选,只可选其中两项参赛);获资格参加集体项目的队伍,必须是获得相应项目参赛资格的队伍,但参赛的运动员可以与预赛不同,参赛人数不能超过比赛规定人数。
(3)集体项目参赛组别按该队报名最大年龄运动员算,如因伤病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在赛前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申报,更换队员年龄不能超出该队报名组别的年限。
(4)幼儿组队伍参加集体项目比赛,可以派一名老师现场指挥。
(5)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服或运动服、穿软底运动鞋,不准穿戴奇装异服,如有违反规定,按规则要求扣分或取消该项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必须穿统一的武术表演服。
(二)搏击比赛
①参赛选手必须年满18岁,身体健康,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提供的健康证明文件。
②参赛选手必须为蔡李佛拳弟子,赛前需进行蔡李佛拳械演示,不达到要求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资格。
(三)比赛所需器材请参赛队伍自理。
(四)本次比赛不设仲裁,裁判组评分为最终比赛成绩。参赛的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场上有不文明行为或出现扰乱比赛秩序、罢赛等恶劣行为者,大会则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收回奖杯、奖牌、奖状。
(五)运动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抽查。如抽查时无证件,则取消成绩。
七、比赛办法:
(一)套路项目
(1)参照蔡李佛功夫赛组委会审定的《珠三角港澳蔡李佛功夫赛竞赛办法(试行)》。
(2)规定比赛时间
①所有项目完成时间不少于40秒。
②个人拳、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得超出2分钟。
③对练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2分钟。
④集体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3分钟。
凡超出规定时间,按有关规定扣分,由裁判长执行。
(3)集体项目比赛可配音乐,由各队自带,但必须是纯音乐,不能带有歌词、口诀、口令,配乐不符合规定者,按规则规定扣分。
(二)搏击项目
(1)规格 :
采用无绳地垫擂台(6平方米),比赛必需配带大会指定之头罩、护甲、护胫、拳套(由大会供应)以及必须自备护裆、护齿胶及黑色运动长裤作比赛之用。拳手于比赛时不得穿带任何饰物,身体外露部份及头罩、拳套、护甲均不得涂上任何油性物质,必须赤手,不准扎手带或贴上任何附件(违反以上规格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此外每方拳手祗可有教练及助手共2人在台边协助。儿童组配戴有外框头罩及8oz拳套,少年组配戴无外框头罩及8oz拳套,成年组配戴无外框头罩及6oz拳套。
(2)赛例 :
共3回合,每回合2分钟,中隔1分钟。采三回合两胜制,并于每局卽时出示赛果,连胜两局便毋须举行第3局。
(3)得分 :
①明显击中对方腰部或以上身体前或后面(不包括手臂)可得1分
②令对方倒地可得1分
③令对方出界可得1分
④双方同时或先后倒地,同时或先后出界均不计分
(4)犯规 :
a. 使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攻击对手
b. 攻击对手喉咙、后脑、膝盖、下阴
c. 不得使用倒头摔或过肩摔(令对手头部先着地)
d. 用死拉硬推的方法令对方出界
e. 不得拉扯对方护具
f. 教练及助手于比赛进行期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擂台范围
g. 教练及助手于比赛进行期间不得大声喧叫
h. 对方倒地后不得作出攻击
i. 不得无故要求暂停
j. 不得未经拳证允许而自行脱去头罩,护甲或拳套
k. 不服从拳证指示
当双方游斗超过8秒,拳证会指使其中一方,向对方作出攻击,若不依从指示将会被扣分若触犯以上赛例者,初犯会被扣1分,再犯扣3分,三犯或严重犯规将丧失比赛资格
(5)胜负 :
① 令对方连续倒地十秒不起者胜
② 三回合两胜制
③ 赛事一面倒或一方严重犯规时,可由拳证或裁判长中止比赛,判一方获胜
④ 不设上诉
八、评奖及奖励办法:
(一)套路项目
(1)个人项目。
按比赛成绩由高至低,奖励前6名运动员,前3名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4至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余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各单项奖金:幼儿组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至六名50元,儿童及少年组各单项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至六名50元,青年及成年组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六名100元。
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由大会作并组处理。
(2)对练项目:按比赛成绩由高至低,奖励前6名运动员,前3名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4至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余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对练项目奖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六名100元。
(3)集体项目:根据各组别运动队比赛成绩进行排名评奖,金奖占30%,银奖40%,铜奖30%,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颁发奖牌。
集体项目奖金:少年儿童组金奖800元、银奖600元、铜奖300元;成年组金奖1000元、银奖800元、铜奖500元。
(4)其它表演项目不评奖,颁发纪念品。
(二)搏击项目
各级别获胜选手可获奖杯及奖状,其余选手可获奖状。
各组别奖金:冠军1000元、亚军500元。
九、报名和报到:
1.参赛者必须获组委会邀请,参赛项目为获资格参赛项目,并且以团体名义统一报名参赛,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10月 8日前截止。
3.比赛当天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席会议时必须将《自愿参赛责任书》交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运动员需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场检录。
4.报名表及《自愿参赛责任书》可在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www.fsccmuseum.com)、佛山鸿胜馆(www.hongshengguan.com)下载。
报名需同时提交纸质打印版及电子版。纸质报名表的填报内容须为打印字体,手写填报的为无效信息;打印盖章后,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把报名纸质表格邮寄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祥安街15号佛山鸿胜纪念馆;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3526309083@qq.com;报名表必须填写清楚教练员本人的联系手机号和地址,不得填写座机号,免得耽误通知。
5.经参赛资格审核后,参赛名单、项目、竞赛日程将通过相关网站、邮件及微信群公布。
十、领奖:
套路项目集体奖项、搏击项目在大会颁奖仪式上统一颁发,套路项目其余奖项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统一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到领奖处签领。
十一、其他:
本次活动免报名费,其他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各队伍如需住宿,请提前联系,大会可提供协助。
各运动队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十二、裁判组:裁判人员由本次比赛组委会指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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