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国际(佛山)蔡李佛功夫赛规程
首屆國際(佛山)蔡李佛功夫賽競賽規程
一、比賽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10月22日-23日
地點:中國廣東省佛山市
二、組織單位:
主 辦:佛山市體育局 佛山市禪城區文化體育局
承 辦:佛山市禪城區博物館 佛山市武術協會蔡李佛鴻勝館
協 辦:佛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佛山市禪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蔡李佛功夫國際聯會 香港蔡李佛北勝總會
三、參賽單位:
各省(區、市)及中國境外各國家和地區的蔡李拳團體、館校、組織等。
四、比賽項目:
1. 個人項目:
①男(女)子蔡李佛拳術套路
②男(女)子蔡李佛長器械套路
(長器械包括:棍、槍、攔門寨、大刀、扒、鋤頭、撲刀、禪杖、鞭、長凳等)
③男(女)子蔡李佛短器械套路
(短器械包括:單刀、雙刀、劍、藤牌碟、扇、簫、抗日大刀、傘、拐、小板凳、匕首等)
2. 對練項目:
蔡李佛徒手對練、器械對練、徒手與器械對練(性別、年齡組不限)。
3. 集體項目
①集體蔡李佛拳術、器械(長、短)均可,性別不限,參賽組別按該隊報名最大年齡運動員算。
②參加人數6—12人,每多一人或少一人扣1分。
五、比賽組別:
1. 個人項目
①中老年組:1965年及以前生(51歲以上)(表演項目,不參與評獎)
②成年組:1966年—1980年(50歲—36歲)
③青年組:1981年—1998年(35歲—18歲)
④少年組:1999年—2003年(17歲—13歲)
⑤兒童組:2004年—2006年(12歲—10歲)
⑥幼兒組:2007年及以後生(9歲及以下)
2. 集體項目
①少年兒童組:1999年及以後生(17周歲及以下)
②成年組:1998年及以前生(18周歲及以上)
六、參賽要求:
1. 各參賽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2人,運動員男、女人數不限。每名運動員僅可代表一支隊伍參賽。
2. 各參賽隊伍可以以單支隊伍或聯隊形式參加團體總分獎評獎,每支聯隊組成隊伍不得超過5支,同一隊伍只能參加一支聯隊。組成聯隊的隊伍需提交《聯隊資訊登記表》,否則成績以單支隊伍計算。
3. 個人單項(共3項)、對練、集體項目,每名運動員每項均限報1次;對練和集體項目,同一聯隊內的運動員可以聯隊名義組合參加;集體項目,以單個隊伍名義隊每隊每個組別限報1隊,以聯隊名義每隊每個組別限報2隊;對練項目報名隊數不限。
4. 集體項目參賽組別按該隊報名最大年齡運動員算,如因傷病需要更換人員,必須在賽前領隊、教練員聯席會議上申報,更換隊員年齡不能超出該隊報名組別的年限。
5. 參賽運動員必須穿武術服或運動服、穿軟底運動鞋,集體項目必須穿統一的武術表演服。
6. 比賽所需器材請參賽隊伍自理。
7. 本次比賽不設仲裁,裁判組評分為最終比賽成績。參賽隊伍必須遵守大會的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的比賽資格及所獲得的全部成績。
8.運動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以備抽查。
七、比賽辦法:
1. 參照蔡李佛功夫賽組委會審定的《2015年珠三角港澳蔡李佛功夫賽競賽辦法(試行)》。
2. 規定比賽時間
①所有項目完成時間不少於40秒。
②個人項目比賽時間不得超出2分鐘。
③對練項目完成時間不得超出2分鐘。
④集體項目完成時間不得超出3分鐘。
3. 集體項目比賽可配音樂,由各隊自帶,但必須是純音樂,配樂不符合規定者,按規則規定扣分。
八、評獎及獎勵辦法:
1. 個人項目設初賽和決賽。
①初賽:各個專案組別分別根據運動員比賽成績進行排名評獎,金獎占30%,銀獎45%,銅獎25%,頒發獎牌和證書。
初賽中,各組別項目成績前5名進入決賽;若該項目參賽人數少於或等於5人,全部選手直接進入決賽。
獲“2015蔡李佛功夫賽”各個人項目前3名的運動員可申報作為本屆賽事種子選手,直接進入決賽。種子選手需在報名時提交申報表,由大會審查確定,若超齡則去年成績無效,需重新參加初賽;符合條件的種子選手可以選擇參加初賽,無論初賽名次高低亦可直接出線,該組其他選手出線名額不變。
②決賽:按決賽成績由高至低,前3名運動員分獲該組別該項目的冠、亞、季軍,頒發獎盃和證書。
2. 對練項目:根據運動員比賽成績進行排名評獎,金獎占30%,銀獎45%,銅獎25%,頒發獎牌和證書。
3. 集體項目:根據各組別運動隊比賽成績進行排名評獎,金獎占30%,銀獎45%,銅獎25%,頒發獎盃和證書,個人頒發獎牌。
4. 其它表演項目不評獎,頒發紀念品。
5. 個人全能獎及團體總分獎評獎辦法:
①個人項目單項決賽,由第1名至第8名,分獲9、7、6、5、4、3、2、1積分;對練項目前8名按2倍計分;集體項目各組別前8名按3倍計分。
②個人全能獎:運動員參加所屬組別3個單項並全部進入決賽,3個單項決賽積分相加,按總積分由高至低,前3名分獲該組別個人全能獎的冠、亞、季軍,頒發獎盃和證書。幼兒組及中老年組不設個人全能獎。
③團體總分獎:各評獎隊伍(聯隊)參加個人項目各單項最高成績的兩名運動員的積分、對練項目最高成績的兩對運動員的積分、集體項目各組別最高成績的一隊運動隊的積分相加,即為該隊伍團體總分。各評獎隊伍(聯隊)按團體總分由高到低,前3名運動隊分獲團體總分獎的冠、亞、季軍,頒發獎盃和證書。
九、報名和報到:
1. 參賽者須以團體名義統一報名參賽,不接受個人單獨報名。
2.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日至9月 15日前截止。
3. 比賽當天召開領隊、教練員聯席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運動員需在比賽開始前30分鐘到場檢錄。
4. 報名表可在佛山市禪城區博物館(www.fsccmuseum.com)、佛山鴻勝館(www.hongshengguan.com)下載。
報名郵箱:hongshengguan@163.com。
十、領獎:
集體獎項在大會頒獎儀式上統一頒發,其餘獎項在比賽結束後由各隊領隊或教練統一簽領。
十一、其他:
本次活動免報名費,其他費用由各參賽隊自理。
各隊伍如需住宿,請提前聯繫,大會可提供協助。
各運動隊必須自行購買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十二、裁判組:裁判人員由本次比賽組委會指派。
十三、本規程解釋權屬主辦單位,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Procedures and Rules of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Foshan) Cai Li Fo Kung Fu 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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